《新中国外交的光辉历程》(四)
五、九十年代
九十年代,国际形势发生急剧而深刻的变化。两极格局终结,各种力量重新分化组合,世界进入了新旧格局转换的过渡时期。多极化趋势继续发展。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世界各国面临的的两大问题。在相当长的时期内,避免新的世界大战是可能的,但冷战思维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仍然是威胁世界和平与稳定的主要根源。不公正、不合理的国际经济旧秩序严重损害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借口“人权”等问题,以政治、军事、经济手段干涉他国内政的现象还很严重。因民族、宗教、领土等因素而引发的局部冲突时起时伏。世界仍很不安宁。
面对新的形势,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并创造性地贯彻邓小平外交思想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始终把维护国家的主权和安全放在第一位,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积极谋求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同世界各国发展友好合作关系,共同推进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建立。我国的国际地位进一步提高。
(一)我国同发展中国家的关系进一步巩固和加强。我国始终把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作为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在政治上,我国主持公道、伸张正义,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的权益。在经济上,我国除继续向一些发展中国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外,按照“平等互利、讲求实效、形式多样、共同发展”四项原则,扩大同他们的经济技术合作,并取得明显成效。
发展同周边国家的关系,特别是周边发展中国家的关系是我国外交的一项重要内容。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先后同印度尼西亚复交,同新加坡、文莱和韩国建交,同越南、蒙古实现了关系正常化。我国与老挝签署了边界条约,与越南签署了关于解决边界领土问题的《基本原则协议》,与印度签署了《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保持和平与安宁的协定》和《关于在中印边境实际控制线地区军事领域建立信任措施的协定》。
我国同周边国家高层往来频繁。绝大多数亚洲国家领导人都访问过中国,我国领导人也都访问过东北亚、东南亚和南亚各国。这些互访有力地推动了双边关系的发展。继1996年7月我国成为东盟全面对话国后,双方又于1997年2月成立中国-东盟联合委员会,确立包括五个平行机制的总体对话框架。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出席首次中国-东盟非正式首脑会晤。双方确定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中国同南亚国家的关系继续发展。1996年,江泽民主席访问南亚三国,经协商确定,中国-印度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建设性伙伴关系,中国-巴基斯坦建立面向二十一世纪全面合作伙伴关系,中国-尼泊尔建立世代友好睦邻伙伴关系。中国积极参加地区政治、经济、安全的对话与合作,为促进亚洲的和平与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中国同东盟及其他有关国家一起,为寻求柬埔寨问题的政治解决作出了不懈努力。1991年10月,包括中国在内的18国与柬四方在巴黎签署了《柬埔寨冲突全面政治解决协定》。我国积极支持并推动东亚合作。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我国采取“感同身受,同舟共济”的态度,向受打击最大的国家提供了援助,并承诺人民币不贬值,受到这一地区,乃至全世界的普遍赞扬。中国积极发展同朝鲜北南双方的友好关系,维护朝鲜半岛的稳定,参加旨在建立半岛和平机制的中、美、朝、韩四方会谈,为维护半岛及东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作出了独特的建设性贡献。
中国积极发展同亚非拉和东中欧国家的关系。对中东问题,我国采取公正和均衡的政策
,赢得了普遍赞赏。我不受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的影响,全面发展同本地区各类国家的关系的立场日益为各国所理解。我国先后同卡塔尔、巴林、沙特阿拉伯和以色列建立外交关系。我国同该地区国家高层来往频繁。1999年4月,埃及总统穆巴拉克访华,两国宣布建立战略伙伴关系。对本地区存在的争端和问题,我国采取积极、稳妥、推动和平解决的方针。我国支持阿拉伯国家和巴勒斯坦人民收复失地、争取民族权利的斗争,向被占领领土的巴勒斯坦人提供物资援助。另一方面,也根据中东形势的变化,对阿以争端采取了均衡立场,推动政治解决,主张巴勒斯坦和以色列承认相互的生存权。我国还积极参与国际社会的促和努力。对海湾问题,我国明确反对伊拉克对科威特的入侵,要求伊拉克撤军。在安理会通过包含授权对伊动武内容的决议时,我持明确保留态度,投了弃权票。海湾战争爆发后,我呼吁有关各方克制,防止战争蔓延和升级。海湾战争后,在对伊拉克制裁问题上,我一方面强调安理会有关决议应得到切实实施,同时也主张随着决议的实施,应逐步取消对伊制裁。对海湾战后安排问题,我主张海湾事务由该地区国家自己解决。1998年初,美国与伊拉克就武器该查问题发生危机,我国表示联合国有关决议应得到执行,希望伊政府同安理会合作,履行义务,主张在核查中,伊的尊严和主权及正当的安全关切也应得到尊重。我国明确反对利用武器核查问题对伊动武。十年来,我国同西亚北非地区经贸合作不断扩大。1997年,进出口贸易总额已达92亿美元。我国在这一地区的承包工程和劳务合作发展较快。近年,我国同该地区的石油和石化项目合作也有发展。
我国同撒哈拉以南非洲国家的关系进一步得到巩固和加强。1996年5月,江泽民主席访问非洲6国,提出了我国发展同非洲各国面向二十一世纪长期稳定、全面合作关系的五项原则建议:真诚友好,彼此成为可以依赖的“全天候朋友”;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主权,互不干涉内政;互利互惠,谋求共同发展;加强磋商,在国际事务中密切合作;面向未来,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江主席的建议受到非洲国家和人民的普遍欢迎,对跨世纪中非关系的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中国和非洲国家在国际事务中不断加强磋商与合作。中国坚决支持非洲国家自主选择政治制度和发展道路,支持非洲国家反对外来干涉,通过和平协商解决非洲问题。在人权问题上双方密切合作,相互支持。1998年1月1日,中国与南非正式建交。长期以来,绝大多数非洲国家坚定地奉行一个中国的政策,反对制造“两个中国”、“一中一台”和台湾重返联合国的阴谋。我国同非洲国家经贸合作发展迅速,1997年,贸易总额达56·7亿美元。此外,我国还向非洲国家提供了力所能及援助,援建项目超过600个。
我国同拉美国家的关系不断发展。拉美同我建交国家增到19个。一些同我国尚未建交的国家也开始考虑同我国发展关系。我国同本地区国家高层往来频繁。我国主要领导人先后访问拉美。中国与拉美地区多边组织及机构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政治磋商和对话加强。1990年以来,中国同拉美最有代表性的地区政治磋商机构-里约集团保持着外长级对话关系。1994年,我国成为拉美一体化协会观察员国。1997年5月,加勒比开发银行正式接纳我国为该行成员国。同年10月,南美一体化重要组织-南方共同市场代表团访华,同我国进行了首次对话。中国和拉美在许多重大国际问题上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看法,在联合国等国际组织中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拉美多数国家支持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拉经贸合作蓬勃发展。1997年贸易总额达83·75亿美元。此外,我国同拉美国家在经济技术领域、投资领域和科技领域的合作也取得可喜进展。
十年来,我国同中、东欧各国的关系不断发展。我国尊重该地区各国人民的选择,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建立超越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的新型国家关系,我国同这些国家在各个领域的合作不断加强。
我国对南斯拉夫科索沃危机表示关注,并坚定地认为,科索沃问题是南斯拉夫的内政,应该在尊重南斯拉夫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科索沃地区各民族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通过谈判公正、合理地解决。中国反对凭借军事优势动辄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坚决反对以美国为首的北约绕开联合国安理会,对主权国家南联盟发动空袭。强烈要求北约立即停止轰炸,使科索沃问题回到政治解决的轨道,强调任何政治解决方案应充分听取南联盟的意见。我国为科索沃问题的政治解决发挥了应有的作用。